3月24日,“杨坤状告模仿者四川芬达”第一次开庭,当庭未宣判。2025年3月10日,搞笑博主“四川芬达”发布视频,称被明星杨坤起诉。视频中展示“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者蒋某和李某,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上
【参考案例】富平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史某等9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以来,被告人史某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多个空壳公司,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经被告人翁某某、翁某贤(在逃)介绍,以其名下实际控制的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西安某某有限公司,接受上游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