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9:51:05
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进行劳动协商:
劳动者认为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协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向劳动者做出说明。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向企业提出其他合理诉求。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企业转达,并向劳动者反馈情况。
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如果协商不成功,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劳动者不愿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建议:
劳动者应当首先尝试与企业进行协商,通过沟通寻求问题的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工会或第三方的协助进行调解。
若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一个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途径。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最后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