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9:49:35
盲道是专门为视力障碍者设计的道路设施,用于辅助他们安全行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盲道应当在以下地点设置:
1. 市区主、次干路、商业街、步行街的人行道;
2. 广场、桥梁、隧道和交叉的人行道;
3. 办公区和大型公共区的人行道;
4. 城市公共绿地入口地段;
5. 天桥、地道入口。
盲道通常由两类砖铺就:
条形引导砖,用于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称为行进盲道;
带有圆点的提示砖,用于提示盲人前方有障碍物,需要转弯,称为提示盲道。
盲道的设置旨在提高视力障碍者的安全性和独立性,保障他们在城市中的正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