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预售或预购商品房: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或预购合同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购房者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如果购房者已经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并希望以该预购商品房作为抵押获得贷款,可以申请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在房屋所有
预告登记证明应当在 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具体来说,预告登记证明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局进行办理的。办理预告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 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2. 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书原件;3.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原件;4. 合同中对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