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入党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批评教育:对于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如果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对于参与违规发展党员
西宁市城北区委社会工作部大力实施“三新”工程,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推动新兴领域提质增效。截至4月5日,全区“两企三新”领域组建党组织123个,团组织23家、妇联30家、工会432家。 实施领“新”工程,构建起“区委两新工委+镇街道两新综合党委+行业党委”日常联系管理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