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杨坤状告模仿者四川芬达”第一次开庭,当庭未宣判。2025年3月10日,搞笑博主“四川芬达”发布视频,称被明星杨坤起诉。视频中展示“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者蒋某和李某,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上
“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统一销毁行动正式开始!”近日,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监督下,561箱仿冒某知名品牌的植物蛋白饮料被集中销毁。这是当地检察机关推动乡镇商超山寨品治理的又一成果。(见4月9日《法治日报》)“太白兔”“六个桃桃”“康帅傅”“雷碧”……这些乍看是名牌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