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10:25:00
“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统一销毁行动正式开始!”近日,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监督下,561箱仿冒某知名品牌的植物蛋白饮料被集中销毁。这是当地检察机关推动乡镇商超山寨品治理的又一成果。(见4月9日《法治日报》)
“太白兔”“六个桃桃”“康帅傅”“雷碧”……这些乍看是名牌的商品,实则都主打一个“没看清就上当”。近年来,城市市场监管及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山寨商品转向一些乡镇商超小店。
从以往案件来看,此类山寨货的共同点都是在名称、包装、配色等外观上“碰瓷”知名品牌。然而,手段并不高明的山寨商品,因散落在广大乡村,监管触角难以完全触及,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等缘故,持续多年打而不绝。
如何才能对山寨食品标本兼治?这是困扰很多地方职能部门的共性问题。比如,职能部门因人力、手段有限,日常监管不可能面面俱到,往往以抽查为主,很多问题只能“不告不究”。为此,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建议,给职能部门执法检查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更有针对性。
检察院公益诉讼力量介入乡村山寨商品治理,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从长远看,良好的市场秩序仍需职能部门多些主动而为。这起案件提醒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的时候,不能有“重视城市,轻视农村”的心态,要想办法延伸监管触角,努力实现“有市场的地方就有监管者的身影”,持续挤压山寨商品闪转腾挪的空间,确保广大农村市场不被山寨商品侵蚀。
乡镇商超作为贴近农村、服务农民的重要商业设施,是农村消费市场的前沿阵地,也是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果乡镇商超成为山寨商品藏身之地,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犯正规品牌的知识产权,也严重影响乡村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大局。在此背景下,我们既要严厉打击个案,表明监管姿态,更要创新治理理念和方式,多部门联合出击,释放协同治理的乘数效应,让山寨商品无处遁形。(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