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9:23:28
职工辞职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应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或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提出辞职后,劳动者应进行工作交接,包括工作进度、文件资料、客户信息等,以确保工作顺利交接。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用人单位通常不能扣除辞职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争议,职工应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