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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证明怎么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7:57:24    

开晚育证明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般性的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需要单位证明,则带上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填写申请表

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婚育证明申请表》并进行登记备案。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与办理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验证

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则需在现居住地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办理临时证明

对于不符合在本市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来沪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并在限期补办期间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注意事项:

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如果《婚育证明》丢失或严重损坏,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