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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并案刑诉法多少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1:05:03    

关于串并案刑诉法的相关条款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因同样的具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

一人犯数罪的;

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这些条款为串并案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