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4:58: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并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具体来说,共有商标权的主体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种共有可以基于共同申请而取得,也可以是基于共同受让而获得。共有商标权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多个独立的商标权。各共有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在共有商标权中,如果未明确约定使用方式与范围,则共有人不能阻止其他共有人行使除转让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
因此,商标可以由两个以上的人共有,具体数量没有法律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