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是指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较小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实现最佳的行政工作目标,并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它综合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效益、效果,是行政机关管理水平、能力、效率、效果和效益的集中反映。行政效能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的决定、
行政规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行政规定:一般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消防法》特别行政法:《治安管理
行政赔偿是指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这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旨在对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救济。行政赔偿的主要特点包括:违法性:行政赔偿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