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17:15:00
本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监督(评价性)抽检,现将涉及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花生酱;抽样单号:GBJ25000000239130049ZX;生产日期:2024年7月26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宝亿隆超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省欣东方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1月2日,马鞍山市含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安徽省欣东方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GBJ25000000239130049ZX)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安徽省欣东方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共生产同批次产品5箱,每箱12瓶,已全部销售,无库存。2025年1月2日,该企业开展了产品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1箱。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蓝莓酸梅晶固体饮料;抽样单号:GBJ25000000440330024ZX;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9日;被抽样单位名称:高新技术开发区汐萌百货网店(个体工商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亳州鸿千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亳州市茂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1月2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亳州鸿千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SY20240217815)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亳州鸿千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共生产同批次产品15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2025年1月2日,该企业开展了产品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0袋。
三、委托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1月3日,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亳州市茂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SY20240217815)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亳州市茂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亳州鸿千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同批次产品15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2025年1月3日,该企业开展了产品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0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