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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一招“支付令” 不打官司拿回钱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09:54:00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10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近日,翔安法院通过发出“支付令”的方式,督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快速解决了债权人“讨债难”的问题。该案也成为翔安法院首例生效并主动履行到位的支付令案例。

2024年10月,申请人林女士(化名)与被申请人某车行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订金5000元。然而,车行在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时,擅自变更了事先约定的贷款机构,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林女士多次要求车行退还购车订金,但车行却拒不退还。

无奈之下,林女士将车行诉至翔安法院。

翔安法院立案审查时,通过证据核验、案情研判,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符合支付令的申请要求,遂向林女士释明,相比普通诉讼流程,申请支付令更为高效、成本更低。经释明后,林女士向翔安法院提交申请,翔安法院当日即签发支付令并向车行进行了送达,仅用3个工作日便成功督促车行全额支付应退订金款。

法官说,许多案件案情简单清楚、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仅是因为债务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支付令是解决这类纠纷最为便捷的途径,能大幅度降低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