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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6:55:04    

办理离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离婚程序选择

协议离婚:双方需就离婚条件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接受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判程序,并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财产分割

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婚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一般均为共同财产,需注意收集和保留财产证据。

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协商分割优先: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避免诉讼,减少时间和精力成本。

诉讼时提供证据:如无法协商,诉讼时应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子女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等情况的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需考虑绝育手术、生活环境改变等因素。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协议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准许。

其他注意事项

冷静期:协议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而诉讼离婚则没有此规定。

彩礼退还:没有领结婚证或领证后没有共同生活,离婚时需要退回彩礼。

婚内出轨:出轨方离婚时可能会少分部分财产。

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双方户口薄原件。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

其他相关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场。

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离婚程序,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