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2:59:06
协议离婚应当在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在冷静期内有一方撤回申请,则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即视为撤销,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发放离婚证。
建议:
选择人流量较少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以减少等待时间。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在冷静期内认真考虑,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