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9:0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
指税务局依照《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违反税法后的处罚。
包括法院判处的罚金和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及没收财物的损失。
企业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得再次扣除。
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这些支出不得扣除。
未经过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这些支出不得扣除。
股息和红利等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已经从收入中扣除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不得再进行扣除。
如食品、住房、交通等开支,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支付的补偿金和赔偿金,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时,享受的津贴补贴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购置无形资产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扣除。
这些支出不得扣除。
这些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均不得扣除,企业应遵循相关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