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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了什么内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03:04    

房地产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性质

房地产权利来源

房地产他项权利

取得时间

变化情况

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坐标、形状等

具体记载内容

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

土地的权属来源、宗地号、土地等级、用途、使用年限

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建筑面积、建购价款等

权利状况说明,例如是否有抵押、查封等情况

附记信息,如房屋的共有情况、历史交易记录等

登记发证部门

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

特区内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负责,特区外由宝安、龙岗分局负责

登记类型

总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申请人应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等发生转移时进行登记

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利人信息、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等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登记

他项权利登记:记录房地产的他项权利,如抵押权等

注销登记:房地产权利终止时进行登记

通过以上内容,房地产登记不仅明确了房地产的边界、面积和权利人,还确保了房地产产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房地产交易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