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42:00
工伤治愈后的鉴定流程如下: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用人单位也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时需要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并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资料。
属于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于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于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他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
劳动鉴定委员会会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劳动鉴定委员会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
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提交材料以及实际状况做出最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从出事到工伤认定不要超过一年,这一年内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主动提出认定申请,否则权利将受到不利影响。
通过以上流程,工伤职工可以完成工伤治愈后的鉴定,以确定其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损失情况,从而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