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6:29:04
工会不属于政府机构,不归具体哪个部门分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的管理部门如下:
1. 如果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则受主管部门工会领导。
2. 如果企业没有主管部门,则由企业所在地区相对应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工会管理。
工会的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具备法人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