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4:32:33
信托的特点主要包括:
信托建立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之上,受托人需按照信托文件或法律规定管理信托财产。
受托人拥有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由信托财产产生的利益。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其他财产相隔离,确保信托的运作不影响其他财产。
受托人对受益人的责任限于信托财产本身,不因受托人个人债务而影响信托财产。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解散、撤销或破产而终止。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委托人或受益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可以根据不同目的、条件、形式设立和运作,具有高度的适应性。
信托可以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为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提供资金融通服务。
受托人因管理信托事务获得的是劳务报酬,而不是与委托人或受益人分享信托财产的收益。
受托人不承担无过失的损失风险,其责任限于信托财产本身。
信托的这些特点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财产管理制度,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