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7:57:35
车辆转籍需要以下手续:
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机动车所有人还需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如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并按规定签章。
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适用)。
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第三联原件(如适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仅适用于转入地交易)。
结婚证原件(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变更)。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由代理人代理申请)。
机动车需经安全检查合格后,车管部门将收回原号牌及行驶证,并签注“转至某省某地车管所”。
车辆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交回《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领取机动车档案。
车管部门核发新的号牌和行车执照。
办理转移登记时,需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联系方式变更的,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当年或上年度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或未进行年检的车辆不能办理转出或转入手续。
车辆使用年限距报废条件2年以内的,不准办理转籍手续。
凡发生交通事故或刑事、经济案件中涉及车主尚未结案处理的车辆,或车辆产权、使用性质与档案记录不相符的,不能办理转籍手续。
建议:
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通过“交管12123”APP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