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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的主债权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2:14:33    

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 由担保物或担保人保证的债权,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及时、足额还债时,债权人可以执行担保物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主要种类包括:

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自然债务也可以作为保证的对象,但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具体处理都是由担保合同规定的。担保物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等,而保证合同中必须明确主债权的种类,否则可能导致担保无效或产生纠纷。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包括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等,主要是指有担保物进行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

被担保的主债权还可以包括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

综上所述,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由担保物或担保人保证的债权,其种类和具体处理由担保合同规定,包括借款、买卖、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等多种合同产生的债权,并可以包括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