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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平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6:04    

在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不会进行平等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在结婚前拥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平分。

专属一方的赔款或补偿款:

具有人身属性的赔款或补偿,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及个人保险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个人生活物品:

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继承所得的财产:

除非遗嘱中明确说明遗产由夫妻其中一方单独继承,否则婚姻存续期内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遗嘱中明确说明由一方单独继承的情况下,该部分财产属于继承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赠与所得的财产: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收入:

虽然知识产权可能归属个人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

其他法定情况下的财产:

如子女名下的财产、夫妻离婚时无权分配的财产等,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也不予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财产分割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