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14:33
格式合同,也称为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或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格式合同类型:
包括火车票、长途汽车票、飞机票等,这些票据通常由运输公司预先拟定并提供给乘客,乘客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
船票是乘坐轮船的凭证,由船务公司预先拟定并出售给乘客。
飞机票是乘坐飞机的凭证,由航空公司预先拟定并出售给乘客。
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凭证,由保险公司预先拟定并提供给投保人,投保人只能选择购买或拒绝。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凭证,通常由承运人预先拟定并提供给托运人。
仓单是仓库保管人出具的货物存储凭证,由仓库保管人预先拟定并提供给存货人。
出版合同是出版社与作者之间关于图书出版的协议,通常由出版社预先拟定并提供给作者。
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协议,虽然也有一定的格式,但相对较为灵活,双方可以协商条款。
这类合同通常由销售商预先拟定并提供给消费者,消费者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包括网站服务、软件使用等服务合同,通常由服务提供商预先拟定并提供给用户。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建议在签订格式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那些免除或减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的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