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46:33
法庭程序违法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这包括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或裁定。
包括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
这涉及对证据的不当处理,可能严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这包括不诚实汇报案情,导致裁判结果错误。
涉及诉讼文书的错误制作,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公正性和法律效力。
这涉及对罪犯减刑、假释的违法裁定,可能损害司法公正。
这是一般性规定,涵盖所有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审判行为。
如答辩与举证权利被随意剥夺,应立即提出抗议,要求恢复正当程序。
合理申请调取关键证据却被无理拒绝,这是明显的程序违法。
案件久拖不决,超出法定审限,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也侵蚀司法公信力。
未合法送达开庭传票给被告即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案件,漏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等。
需要公开开庭的,法院未公开;需要公开宣判的,没有公开。
未告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未在规定期间内出判决等。
如未回避等,应该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却用简易程序审理。
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
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如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等。
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等。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这些情形均属于法庭程序违法,若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应及时提出抗议或投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