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56:33
可撤销婚姻制度是为了防止非自愿的婚姻发生,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设立可撤销婚姻制度的主要原因:
如果婚姻中的一方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制度允许受害者在一定条件下撤销婚姻,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可撤销婚姻制度,可以确保婚姻的合法成立,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按无效婚或可撤销婚处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适用无效婚和可撤销婚的规定,可以使违法结合得到纠正,恢复原状,从而保证婚姻质量,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
可撤销婚姻制度为对导致违法婚姻发生的责任主体适用相应的制裁手段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增强执法力度。